2014-01-27 14:50:53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8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短信确认与邮件确认双确认。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将“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内容发至18109252136、18109252137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shanxiyouguanju@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确认参加XX单位XX司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考试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2月8日前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8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与面试确认邮箱相同)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处接受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4、报考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邮电北巷22号陕西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电话:87872133 邮编:710068。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信息不实,或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陕西省邮政管理局503房间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
1、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等,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2、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20日全天进行,上午9点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8点30分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资格复审意见的准考证进行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点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资格复审意见的准考证进行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3、面试地点:陕西长安雅集酒店(西安市长安南路84号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内,电视塔南200米)。
考点位置示意图
交通路线:
可在西安市乘坐公交车次:19路; 44路; 600路; 215路; 217路;; 229路; 239路; 321路; 323路; 408路; 526路; 527路; 603路; 905路; 923路到电视塔站下车即可。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29-87872133;
18109252136;18109252137
联系人:闫梦璇
传真:029-87872120
电子邮箱:shanxiyouguanju@163.com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邮电北巷22号
邮政编码:710068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
2014年1月26日
附件一:面试提交相关材料样本
附件二: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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