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14:34:49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4)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打造“美丽新西部”。
一、加强生态建设
(一)突出抓好水系生态建设。严格执行《山东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2011—2020年)》,按照西部地区水系流域特点和生态主导功能,围绕南四湖、沂沭河、大汶河、黄河和海河五大流域,加快实施水系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破损山体治理、环境综合治理六大工程。重点建设南水北调干线、环南四湖、环东平湖、沂蒙山区、沿黄河、沿省界线等生态保护带(区),加大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水系生态环境,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维护水系生态安全,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搞好水利和水生态建设,修复重点流域湿地生态环境景观,创建一批高水平自然保护区、水生态文明城市、湿地公园和精品小流域。坚持水质保障、内河水运、沿河绿化、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城镇社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推进,提升京杭运河开发建设水平和综合功能效益,再造沟通大江南北、带动区域繁荣的黄金水道,建设文化特色突出、水韵林海交融的生态长廊。
(二)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治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破损山体、采空塌陷、工业污染土地、地下水漏斗区、荒山及沙荒地等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保护治理。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探索建立沂蒙山区、南水北调沿线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试验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在严格保护前提下,探索发展湿地经济,新建湿地保护区及湿地公园11处,到2020年,湿地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目前的2.9%提高到6%。
(三)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积极推进森林城市、高标准农田林网、荒山造林、矿区植被修复、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支持发展一批生态示范园区、清洁生产基地、生态文明乡村和高标准生态市、县(市、区)。积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益造林,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发挥好森林“绿色银行”效应,推动生态效益价值化。到2020年,完成新造林600万亩。
(四)建设可持续发展实验带。依托临沂市沂水县、枣庄市山亭区、德州市德城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枣庄市薛城区、高新区、济宁邹城市、临沂市河东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着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资源依赖型产业,形成低碳产业集中、创新能力较强的省级可持续发展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带动西部地区建成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带。
二、严格污染防治
(一)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西部地区要落实更加严格有效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探索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及排放权交易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突出工业、城镇和农业等重点领域,努力破解减排瓶颈问题。加强电力、冶金、造纸、纺织、化工等重点排污行业企业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加大工作力度,深挖减排潜力,确保完成减排约束性指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二)健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西部地区要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实时发布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健全高污染和大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治理,逐步实现空气质量基本达标,遏止雾霾等恶劣天气频发态势。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突出抓好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南四湖流域、海河流域、沂沭河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到2020年,力争区域内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左右,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以上。
(三)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西部地区要以“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改善城乡面貌;以改水、改厕、改路为重点,整治镇村环境。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降低城镇生活污染排放负荷。探索建立城乡环卫管理一体化体制,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缓控释肥,引导使用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有效降低土壤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力度。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提高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城乡保洁长效机制,实行整村连片治理。加大政府投入,推进多元化投资。
三、发展生态经济
(一)节能环保。加强政府引导,加大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制定节能环保产业生产和消费的激励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突出市场导向,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推进服务模式创新,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鼓励发展节能技术、节能监测诊断、节能咨询、节能环保贸易等产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拓展节能服务市场。积极发展环保工程总承包服务和治理设施运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环保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业。
(二)循环经济。坚持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加快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依靠科技创新促进资源节约和能耗降低。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利用水、土地、能源和原材料。总结推广聊城造纸行业废料造肥、德州水泥行业粉煤灰综合利用等典型经验,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体系,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承接落后产能,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
专栏八: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枣庄市:采煤塌陷地及破损山体治理工程,中心城区环城森林公园。
济宁市:微山湖湿地公园,泗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
临沂市:云蒙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武河湿地公园二期,西部新城小涑河流域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河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德州市:夏津黄河故道生态修复综合开发工程。
聊城市:高唐清平森林公园,冠县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古漯河湿地公园。
菏泽市: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黄河故道生态修复工程。
宁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东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和中转站,东平湖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
四、确保安全发展
在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中,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对人民高度负责,正确看待政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设平安西部。
(一)生态安全。建立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建立环境风险、气象、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隐患排查机制,强化水气环境、生态环境、城乡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等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灾害防御水平。
(二)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安全生产。强化完善监管体系,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提高各级政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社会稳定。健全覆盖城乡、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章 政策保障
按照“多予、少取、济困、放活”的原则,梳理整合全省区域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中原经济区政策和沂蒙革命老区政策落实到位,发挥西部地区政策叠加优势,放大普惠政策的效应,强化专项政策的助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营商环境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创造有利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国内领先营商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服务承诺和行风评议,建设透明、务实、高效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工作流程,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对西部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工业企业生产用电,研究制定电费综合补贴政策。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快完善政府信用体系、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社会监督、约束、管理机制,支持信用管理行业发展,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倡导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尊重企业家和纳税人,培养宏大的企业家队伍和更多的财税贡献大户,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降低营商成本,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把西部地区建成投资创业的乐土。
二、财税政策
建立健全省级财政投入、引导、激励、筹资机制和地方动态财力保障机制。自2013年起,省级设立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并在其他专项资金方面,逐年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转变职能、优化投向、简政放权、条块结合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及修编、人才引进、职业教育、旅游规划编制及乡村旅游示范、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以贷款贴息或补助方式支持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等领域项目建设。2013-2015年,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由省财政给予贴息补助,使用的市、县(市、区)到期还本,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西部发展。加快实施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划部分省级分享税收,取消原体制按比例递增上解。完善出口退税制度,西部地区负担的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部分,省财政分担70%。对西部地区省属及省属以上采矿权人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省级分成比例统一降低到50%。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对因财政体制改革集中的财政困难县收入予以全额返还。增加对粮食主产区财政补贴,小农水重点县(市、区)和农机补贴对西部地区重点倾斜,取消农业综合开发县级财政配套任务,配套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对基本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省级按全省平均标准上浮5-10%执行。省内外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基础设施,省级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研究制定对在山东省境内通往沿海港口的集装箱车辆减免高速公路、等级公路通行费的扶持政策。
三、投资政策
加大对西部地区项目建设和投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西部地区;优化投资结构,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西部地区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信息网络设施、新能源开发、水资源保障、城市公用设施和优势产业发展等方面,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带动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国家规划的重大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家安排资金支持的各类建设项目,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布局。争取的国家补助资金向西部地区倾斜。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实行分区域项目准入门槛,原则上投向西部地区的比例不少于全省的30%。对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国家和省里确定安排的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分别提高省配套资金和省补助资金比例5-10个百分点。支持省内外重点项目向西部转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项目,省里给予奖励。鼓励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申报国家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项目,省级留成矿产资源补偿费适当向西部矿区项目倾斜。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争取济宁市列为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
四、金融政策
采取政府引导、吸纳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创造条件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西部经济隆起带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及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支持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予以奖励。支持聊城、菏泽适时组建市级城市商业银行。鼓励开发银行及资质优良的券商等为西部地区符合要求的市、县(市、区)和企业发行债券,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等募集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抵押、质押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支持非上市公司利用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和股权交易。推动西部地区市、县级政府设立还贷周转金,为企业还贷续贷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加快培育民间融资组织,引导民间资本有序配置。创新投融资模式,研究推出针对西部的集合资金信托、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手段,加快BOT、TOT等项目融资方式的运用。
五、土地政策
在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平均质量等别有提高的前提下,试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提高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综合产出效益,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适当增加西部地区建设用地规模,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争取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用地计划,重点保障民生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项目用地。实行土地指标分配到市、县(市、区)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地方自主权,对年初急需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加快推进土地储备,省里每年出资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支持西部发展;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指标,在西部地区内率先开展跨市调剂使用试点。积极争取将西部地区纳入全国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国家级重大土地整治工程,积极支持开发未利用地,增加后备资源。争取将有关市、县(市、区)列入国家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对已经稳沉具备治理复垦条件的矿山塌陷地,由省、市、县(市、区)共同组织复垦,原为建设用地的矿山塌陷地,可优先纳入试点范围。支持济宁申报国家采煤塌陷地开发治理试点城市。鼓励西部与省内外其他地区共建园区,支持德州、临沂、菏泽等有条件的市探索建立“飞地经济示范区”,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支持德州申报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探索统筹城乡土地高效利用新路径。
六、人才政策
开展西部经济隆起带“科技人才服务团”选派工作,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等选派一批优秀人才,到西部挂职担任县(市、区)科技副职等职务,帮助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支持西部地区做好“泰山学者”等重大人才工程选聘工作,定期组织国家“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到西部地区开展服务。有计划地组织县域企业研发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属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访学研修。支持西部地区申报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技师工作站,新建15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30个院士工作站、3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西部各市建立至少1处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携带成果到西部地区创办企业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3年内保留工作关系,期间暂停工资发放;要求返回原单位的,由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参考其原职级待遇妥善安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人员到西部基层工作的,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多种方式调动西部地区干部积极性,稳定保留当地工作骨干。省级机关新招录公务员,需要到基层锻炼服务的,优先安排到西部地区。有针对性地加大东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力度。
七、民生保障政策
完善民生支出分担机制,国家和省新出台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政策,及已出台政策调整标准或扩大范围的,在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省级财政逐步提高补助比例,适当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对西部县(市、区)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资金的补助标准上浮10%。从2013年起,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建设1所规范化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每校补助800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对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市,省里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困难县(市、区)推进棚户区改造,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即初中毕业后未升高中、高中毕业后未上大学的100%组织培训,达到劳动年龄的100%提供就业介绍。
八、扶贫开发政策
省级专项扶贫资金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增量部分主要用于西部,省级每年对西部地区扶贫开发财政投入不低于全省总量的80%。省直17个行业扶贫部门重点帮助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2015年年底前,使所有贫困村达到“五通十有”标准。在5年内通过资金扶持、贴息贷款或财政提供担保金等形式,支持发展1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000个合作社。加大对黄河滩区特困群体、库区移民的帮扶力度。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向西部地区倾斜,达到省级贫困村全覆盖,重点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九、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重大事项,实行重大资源统一管理、重大设施统筹规划、重大项目协调布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有关事项,协商解决相关政策问题,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围绕加快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每次会议明确一项重点议题、研究一项重点政策,真正做到“一事一议”、“一市一策”。制定实施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等重点专项规划,全面推进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每隔2-3年,对既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省政府定期组织举办西部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发展投资推介会。采取产业转移、共建园区、干部交流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搞好东西部对口支援。省政府对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成就突出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建立西部经济隆起带市长联席会议和省、市职能部门对口衔接和干部挂职等制度,推动区域交流合作。组建西部经济隆起带联合商会或行业协会,加强政府、企业、行业间多层次的交流协作,实现互利共赢。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西部经济隆起带的重大意义,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强大合力,推进科学跨越发展。西部地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谋划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自觉保持高昂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甘落后、创新实践,自我加压、埋头苦干,争取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的更大成效,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划图
2.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布局图
3.西部经济隆起带农业功能区划图
4.西部经济隆起带公路水路机场规划图
5.西部经济隆起带铁路运输体系规划图
6.西部经济隆起带电源布局图
7.西部经济隆起带电网主网架图
8.2012年各大区域板块主要指标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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