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6 18:47:3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06-2013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汇总
年份 | 地区 | 分数线 |
2013 | 省直 |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50分 |
济南 | 我市各级机关、省垂直管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临沂 | 全市考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济宁 | 2013年济宁市市县乡机关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潍坊 | 2013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 | |
青岛 | 青岛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总成绩)。 | |
淄博 | 我市2013年招考公务员(含公安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 | |
烟台 | 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聊城 | 2013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东营 | 2013年东营市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 | |
菏泽 | 经省批准,菏泽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 |
泰安 | 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 | |
枣庄 | ||
德州 | 今年德州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 |
威海 | 2013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日照 | 2013年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滨州 | 滨州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莱芜 | 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年份 | 地区 | 分数线 |
2012 | 省直 |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50分 |
济南 | 各级机关、省垂直管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 |
临沂 |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济宁 | 市县乡机关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潍坊 | 笔试合格线为45分 | |
青岛 |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55分 | |
淄博 | (公安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 | |
烟台 |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聊城 |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东营 |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 | |
菏泽 |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其他各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泰安 | 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 | |
枣庄 | ||
德州 | 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及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 分(含) | |
威海 |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日照 |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折算分55分 | |
滨州 |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莱芜 | ||
2011 |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 | 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50分和45分。 |
滨州市 | 2011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德州市 | 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及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 |
东营市 | 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菏泽市 | 各招考职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济南市 | 市直机关和省垂直管理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公安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济宁市 | 市县乡机关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莱芜市 | 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聊城市 | 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临沂市 |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青岛市 |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6分。 | |
日照市 | 公务员招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折算分50分。 | |
泰安市 | 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50分。 | |
威海市 | 2011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潍坊市 |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选调生合格分数线为50分。 | |
烟台市 | 市直机关(不包含县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招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县乡机关(县市区参照管理单位)、县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淄博市 | 2011年招考公务员(公安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分。 | |
2010 | 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机关55分,直属单位50分。 | |
2009 |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不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驻济机关50分,省直驻济以外单位45分。 | |
2008 | 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机关55分,省属驻济以外基层单位50分。 | |
2007 | 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规定比例折算后成绩45分,省属驻济以外监狱劳教基层单位40分。各用人单位在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 |
2006 | 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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