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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

2014-02-25 09:48:32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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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

  2013年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告

  按照《关于为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2月28日。

  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2月28日(星期五)早晨7:30前,到蒙山沂水大剧院前(沂蒙路中段桃源超市南侧)前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

  附件:2013年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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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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