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动态 > 2014年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招收第三批见习生公告

2014年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招收第三批见习生公告

2014-03-11 09:57:4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4年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招收第三批见习生公告

  2014年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招收第三批见习生公告

  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是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设立的计量技术机构。 为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济政发〔2012〕12号)精神,根据《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3〕13号),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拟招收部分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及择业期内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济宁生源,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见习计划及专业要求

  三、报名程序

  1、见习生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2014年3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jnjl_bg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见习生报名”字样。咨询电话:0537-3291165(韩老师)。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电子邮箱回复和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签订见习协议。见习人员确定后,见习单位、见习毕业生签订《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四、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少于市直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0日

图书

更多>
(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