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7:12:5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
一、刑法的概念
1.刑法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立法史:1979.7.1通过,1980.1.1施行;1997年3月修订刑法典。修订的指导思想: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保持刑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原来笼统的规定尽量做出具体的规定。
2.广义的刑法与狭义的刑法:
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包括8个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又叫行政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的刑法典。
二、刑法的性质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只规范罪-刑关系。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保护法益涉及个人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不同,其严厉性决定了刑法对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性。
【省考指南】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考试大纲
【省考指南】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职位表下载
【备考专题】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备考专题|公考资料订阅
【报考交流】山东省公务员交流④群:239445990|山东华图微博
【备考技巧】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汇总
更多招考信息报考资料 请关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
2014年5月招考信息汇总 | |
2014山东公务员申论热点 | |
2014山东公务员备考专题 | |
公共基础知识体系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