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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

2014-03-14 17:12:5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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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

  一、刑法的概念

  1.刑法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立法史:1979.7.1通过,1980.1.1施行;1997年3月修订刑法典。修订的指导思想: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保持刑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原来笼统的规定尽量做出具体的规定。

  2.广义的刑法与狭义的刑法:

  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包括8个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又叫行政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的刑法典。

  二、刑法的性质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只规范罪-刑关系。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保护法益涉及个人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不同,其严厉性决定了刑法对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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