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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龙口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体检有关事宜

2014-04-21 09:44:28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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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龙口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体检有关事宜

  2014年烟台龙口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体检有关事宜

  根据《龙口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卫生类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事宜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卫生类岗位的体检时间为4月20日及4月21日(体检名单见附件)。

  参加体检人员务于当日上午6:15前到达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20号)门口集合,统一参加体检。考生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

  三、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2、体检费用(约600元,多退少补)自理(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暂由个人垫付),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缴,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交付给体检医院。

  3、要根据体检操作手册和体检医生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项目。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6、弃权人员须写出书面材料,并由本人签字,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7、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附件:1.4月20日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体检人员名单

  2.4月21日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体检人员名单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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