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 15:18:28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简章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全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为进一步维护新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开发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队员50名,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和使用。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适应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
2、报考人员年龄限18至35周岁(1994年4月1日-----1979年4月1日),身高在170CM以上。
3、因工作性质报考人员限制为男性。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技校、中专)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缺陷、疤痕等特征。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15日。
2、现场报名地点:济宁市人才大厦401室,咨询电话:2967603,联系人:路老师。
3 、携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一张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聘。
5、也可网上报名:详细简历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jnrcwtzp@163.com 。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各占50%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范围。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①中共党员②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③学历。
四、考核体检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有关规定,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经济开发区委托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月基本工资1500元,按月发放绩效奖300元,统一配发服装,统一食宿,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咨询电话:2967603 联系人:路老师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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