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16:41:39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年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和高青画院招聘公告(2)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先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再通过增加面试来确定。对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录取及待遇
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同时将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时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天的公示。对招聘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6967130
监督电话:
高青县纪委 0533-6967029
附件:
1、2014年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和高青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4年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和高青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4年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和高青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高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卫生局
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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