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 14:46:47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年济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济宁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座谈、调档或考察等),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省属事业编制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还享受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38转81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组织人事部(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济宁学院.XLS
附件2:济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2014).XLS
济宁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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