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6 10:40:42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年枣庄市中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枣庄市中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网上缴费:2014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7月13日9:00-7月14日16:00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 上午9:00 -11:30
笔试科目: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
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以及做好幼教工作所必备的基本技能,卫生类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4年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教育系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卫生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读硕前均需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本科学历不得为函授、自考等其它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8周岁(1975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7月4日,以周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