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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2014-06-27 17:38:26 文章来源: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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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五、考核及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查。经考核合格的,进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东营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入闱人员,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七、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咨询电话:综合类:0546—8268687

  中小学教师类:0546—8251879

  幼儿教师类:0546—8251879

  医学类:0546—8221421

  监督电话:0546—8223413

  附件:1、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人数

  2、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表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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