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7 17:47:33 文章来源: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局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答辩、上课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上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二)非技能学科岗位
1.笔试: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答辩、上课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上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和综合考察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4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选岗,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选:
1.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非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在考核体检选岗阶段,因其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统一进行思想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