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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德州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4-07-02 08:33:09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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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德州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职位类别的不同,分公共管理类、教师类两类。

  1、公共管理类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教师类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等基础知识。

  每类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比例的2-3倍(10人及以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公共管理类的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教师类采用说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每人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公共管理类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教师类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40%,说课成绩按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陵县政务网、陵县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按总成绩高低和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个岗位计划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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