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14:55:12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其填报岗位及高新区各中小学所需要教师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938350 8938286
泰安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7月14日
以上是2014年泰安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d.huatu.com/)将会为您带来最新的招考信息与最完备的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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