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事项
(一) 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014年7月28日16:00前电话联系我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提交书面声明。
(二) 考生报到时所需提供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5、5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报考宣传部新闻期刊处职位的考生需提交1-2篇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文章。
考生应对现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及遴选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与拟考察体检对象1:2的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面试期间,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联系电话:(010)51550837 51550835 51550836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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