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9 11:16:56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4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265名)(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内容按小学、学前分别命题);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末名同分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因入围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职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因合并职位进入面试考生数量较多,笔试结束后将组织合并职位入围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进入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教育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特困考生、“省优”考生、独生子女考生。
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后,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入围考生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应聘资格复核无误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所招聘单位性质列编,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七、其它
本简章由邹城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八月十七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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