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2 09:10:44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4年泰安新泰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9月2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8:30
2、资格审查地点:新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榆山路206号,市质监局对面)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在新泰市服务、目前在岗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不限户口);
5、《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完整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6、《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
7、《201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以下简称《面试资格审查表》);
8、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9、以下各类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
(1)在职人员: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辞职人员:在新泰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2014年8月21日之前。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