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16:01:00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习题答案解析(10月10日)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来临,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d.huatu.com/)特为各位考生每日提供一期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相关练习题,并进行专业的分析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每天进步一点点,每天都有收获。今日每日一练习题答案与解析公布如下:
1、正确答案是D。A正确,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B正确,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综合性的基本依据和活动准则。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自治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单项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C正确,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错误,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防务由中央政府负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除了有关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有关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并且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法律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2、正确答案是 D。依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第六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第六十六条: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挂职锻炼是到上级或下级部门锻炼,但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转任是公务员在各部门之间调动,调任是公务员系统外的人调进公务员系统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轮换在公务员法中没有规定,实际是转任的一种。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别规定了公务员交流的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方式的具体情况,不存在轮岗的情况,由题目分析得到小李的调动属于挂职锻炼,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3、正确答案是 C。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于所有的公民而言,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6)特定人的权利:所谓特定人,这里是指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其权利包括:第一,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第二,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第三,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7)监督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此可见,ABD都正确,C选项错误。本题属于选非题,因此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