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9 10:23:27 文章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
2014莱芜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取消招聘计划和核减招聘计划公告
根据《2014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的规定,现将报名结束后部分取消招聘计划和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公布如下。
对于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并经原单位审核通过且完成网上缴费的人员,请务必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于10月18日8:30-17:00到市机关办公楼209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
附:部分取消招聘计划和核减招聘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
2014年10月17日
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取消招聘计划和核减招聘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及岗位 | 备注 |
1 | 莱芜市卫生局 | 市妇幼保健院卫生岗位A | 取消计划 |
2 | 莱城区卫生局 | 和庄镇卫生院 | 取消计划 |
3 | 莱城区卫生局 | 方下镇卫生院卫生岗位岗位A | 核减计划 |
4 | 莱城区卫生局 | 羊里镇卫生院卫生岗位岗位A | 核减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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