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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取消共建生利于教育公平(2)

2014-11-26 15:29:34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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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取消共建生利于教育公平(2)

  [深入分析]

  从共建生的内涵来看,共建生是教育特权嚣张下的一个集中反映。“共建生”说到底,就是一个拼爹的活计。“共建生”的实质,就是“按阶层”招生,不仅使不少穷人、弱势家庭的孩子从小就丧失了向上流动的机会,更加剧了社会断裂的程度。这样的“启蒙教育”,不仅撕裂了社会公平,更是对孩子一次失败的“教育”!

  [措施]

  “共建生”是教育公平的“毒瘤”,但取消“共建生”并不代表“特权生”消失,这就需要:

  第一要靠制度的完善,如果制度仍然存在漏洞,“特权”者会想方设法通过“换马甲”的方式达成所愿。

  第二要多向薄弱学校投入教育资源,由于历史的原因,校与校之间差距很大。如果不填补中间的鸿沟,教育公平就无法实现,择校就不会消失。

  第三需要监管。将每所学校的新生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教育主管部门的入学和升学管理需要引入专业、规范的相关当事方的监督。比如学区、划片是否合理,是否有意向某些权力部门或个人倾斜,是否存在有可能更加有效地促进公平、均衡的划分方式和方法的时候故意不采用,计划与审批的决策程序是否民主、健全。在实施这项新政策的同时,政府是否有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继续推进区域间教育不均衡问题的解决。

  第四要加大对非京籍子女就近入学的政策的监督。是否遵循了义务教育法和“流入地为主”的原则,体现出公平公正;是否在设置门槛的同时体现最大限度的人性关怀,是否在学位紧张度不同的地区采取相对灵活的政策而非“一刀切”。需要注意的是,健全有效的监督不能仅靠行政部门,上级监督下级仅仅是一方面,在现有体制下,更需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比如组成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监督、人大、政协、家长委员会、社区监督小组。在监督机制一时难以全面建立的情况下,要建立对政府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监督,建立对优质资源学校入学监督,建立对热点人群子女入学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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