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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实名举报制度保护(2)

2014-11-29 11:45:12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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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实名举报制度保护(2)

  实名举报人以公开的身份举报他人违法违纪行为,自己作为直接责任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虚假举报、捏造事实、诬告诽谤等不良现象,有助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让办案人员集中精力查处真实案件,提高反****成效。

  [存在问题]

  首先,实名举报有其明显滞后的制度缺失。现行的反腐举报制度还不够成熟,导致群众缺乏有效、快速的举报途径,是实名举报不断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有些部门反腐力度不够,渠道不够顺畅,调查不够深入,反腐上的不作为又让举报者被“逼上梁山”。

  其次,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以及约束虚假恶意举报行为的法规,对报复者只能进行事后惩罚,对恶意泄愤、虚假举报不能够有效防范。

  [启示]

  官员实名举报也存在着许多风险:一是打击报复,二是官场与社会的舆论。现实中有官员举报当地领导采用向媒体求助的形式,说明体系内部的举报途径不够通达,也说明举报者对制度的不完全信任。一些举报者在举报后遭到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说明现有制度对举报者的保护远远不够。因此要建立完善有效的保护制度,免除官员举报的后顾之忧。

  沃尔玛举报者受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公义缺失的表征,我们应考虑的,不仅是从制度上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更需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使各种举报成为企业和社会自我净化的正常途径。

  [措施]

  一是必须加快实名举报的立法工作。国家要在法律上保护好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打击、报复、伤害举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以立法的强有力手段,加大处罚。

  二是要加强实名举报的制度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制度,要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要对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保护,对泄密者要加大处罚力度等。

  三是要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偿制度。实名举报是一项高风险作业,但为了惩罚违法犯罪又不得不为之,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奖励和激励力度,更要建立相应的补救措施,让举报者为正义而失去的能得到弥补,杜绝举报者因举报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总之,只有从法律、制度、经济等各方面发力,及时构筑起了实名举报的保护伞,及时保护好实名举报人的利益之后,我们才能激励更多的正义之士去举报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才能及时扭转社会风气,从而更有效地查处和惩罚犯罪,保护更多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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