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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四)(3)

2014-12-29 10:58:27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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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四)(3)



  (三)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动力

  1.矛盾的含义

  矛盾,是事物自身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斗争性

  n 同一性: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矛盾体中;

  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发展;

  n 斗争性:矛盾双方互相排斥、相互分离。

  n 关系:①同一性,是相对的,其存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

  ②斗争性,是绝对的,其存在是无条件的、不间断的、永恒的;

  ③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n 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的内在根据;

  ①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使事物的对立面相互依存,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存在和发展;

  使对立面相互作用,相互汲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

  使对立面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矛盾斗争性的作用,贯穿于事物发展的量变、质变之中。

  ②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事物的发展,离不开内部矛盾(内因),也离不开外部矛盾(外因);

  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外因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n 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方法论意义:①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②善于分析矛盾,解决矛盾;n 特殊性,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方面都有其特点。法论意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n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内涵

  含义: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地位:马克思主义重要原则、活的灵魂,我们工作的基本方法;

  意义: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方法论: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方法论并用;

  注意:坚持它,就必须反对“一刀切”“一哄而起”

  n 普遍性&特殊性的关系

  ①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其存在是暂时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共性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②相互联系: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再特殊的事物都包含着普遍性。

  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互相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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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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