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0 16:57:24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2014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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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2014〕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宁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3年12月30日至1996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历以2014年12月30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具有宁津常住户口(2014年12月30日前取得)或生源地为宁津。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宁津的县外人员也可以报名应聘。
(五)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职位要求。
(六)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2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职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记过”以上处分而未过处理期限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njrsrc.gov.cn(宁津人事人才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9:00-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1月8日11:00-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1月8日11:00-11日16:00
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公布咨询电话,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月8日11:00-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1月15日—1月16日登录http://www.njrsrc.gov.cn(宁津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2(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3(含)人以上的,招聘计划按不低于1:2的比例相应核减。急需职位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019职位及031职位为服务基层项目生计划(如服务基层项目生计划取消,则计划相应划归018职位、030职位)。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月8日—1月12日到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20米,电话:0534-5216725)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宁津生源或在宁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含索引页及本人页)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须2014年12月30日前取得),以及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除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