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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协管人员简章(1名)

2015-11-05 16:28:58 文章来源: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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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协管人员简章(1名)

  2015年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协管人员的简章(1名)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协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作风严谨。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管岗(1名)

  岗位职责:协助从事人事代理、专家服务、人员招聘等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30岁以下(1984年11月5日后出生),男性,有驾照。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具有一定写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月薪酬2400元,月午餐补助24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相关工作履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照片2张于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7号)三楼A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号窗口。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南高新区官网)。

  3、体检及签约: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确定后,凡无故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往工作岗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已在高新区签约的派遣制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531)88871817

  附件下载:1、《报名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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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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