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

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0人)(2)

2016-03-30 19:02:06 文章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0人)(2)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招聘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统一公布。

  报考防暴大队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和体检有关问题具体要求查看附件2。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正式应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包含试用期)。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3256610(综合类),0632—3320938(教育类)。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6年报考防暴大队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和体检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报考防暴大队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和体检有关问题的公告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

图书

更多>
(编辑:华图媛媛)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