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17:24:11 文章来源:鄄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小组
2016菏泽市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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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菏泽市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75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O15]6号)、《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精神,鄄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职公务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正式聘用未满三年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5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受安置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已经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条件要求见附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分掌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采集指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在职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名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指纹采集,时间、地点在鄄城县人社局网站上另行通知,逾期未采集指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定向岗位的考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鄄城县人社局现场确认报名。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以上人员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取消其应聘资格。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14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5月4日-5月7日14: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6年4月12日-13日(9:00-11:30,14:30-17:30)到鄄城县人社局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 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菏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应聘综合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应聘卫生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由卫计局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挑选聘用岗位。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服务单位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不诚信并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社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
菏泽人事考试网
www.hzrsks.gov.cn
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crsj.gov.cn
咨询电话:0530-2350609
监督电话:0530-2421548、0530-2421539
附件:2016年度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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