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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6-04-05 17:04:07 文章来源:惠民县事业单位招聘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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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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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16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尚未在惠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3、具有滨州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户籍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

  4、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惠民县户籍的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6、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查询、初审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2: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hm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完全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6年4月15日17:00前登录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6年4月15日17: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惠民县城文安路1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统一使用省直综合类试题,笔试时间与省直同步。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 9:00—11:30

  笔试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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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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