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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枣庄市招聘15名非在编人员公告

2016-06-03 16:24:39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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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枣庄市招聘15名非在编人员公告

  2016年枣庄市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15人)已经发布,关注山东华图微信(sdhuatu),回复资料获得备考资料一份。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5人,其中人事代理用工9人、合同制用工6人。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zzxyrscrsk@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止。

  2、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人事处汇总应聘人员信息,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届时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016年6月17日审核通过人员按时到枣庄学院人事处进行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各类资格证或技能证、报名登记表中重要信息的佐证材料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人事处为其发放准考证一张,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考试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在每个岗位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我校公开招聘在编人员的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时间将提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考试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

  (五)聘用

  人事处组织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

  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由枣庄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根据本人人事档案核算;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枣庄学院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新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可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

  学校纪委对整个招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所有和招聘考试相关的信息都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一般不再单独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的考试工作。如有欺瞒,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为定岗招聘,聘用人员到岗工作后,非特别需要不得转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综合楼905办公室枣庄学院人事处

  电话:0632-3786776

  电子邮箱:zzxyrscrsk@126.com

  联系人:于老师、吴老师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点击下载>>>

  枣庄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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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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