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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淄博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2016-06-06 14:36:41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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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淄博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2016年淄博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6年淄博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6年淄博市高青

  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博市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和

  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6月13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 (高青县城高苑路1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

  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4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

  在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电话0533-6953155)。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将在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gqwsjs.gov.cn)公布,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时间:2016年

  6月20日(周一)上午8:30--11:30。

  地点: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青县城高苑路12号)三楼组织人事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于6月21日上

  午11:00前在同一地点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

  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相同)。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下列材料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

  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出具的方向证明。

  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

  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

  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可体现学位的)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

  学位、专业等证明(见附件2)原件一份。

  (三)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

  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见附件3)原件一份;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

  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

  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

  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未按规定提交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的

  人员,视为弃权。

  (四)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

  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

  网页)原件一份。

  (五)应聘面向派遣期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正副本皆可)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

  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

  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三)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身

  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于资格审查之前,送至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组织人事科,或发送传真至0533-6961556。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gqwsjs.gov.cn)公告,由于本人未及

  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6年淄博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16年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4:资格审查委托书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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