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09:05:33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2016年潍坊市奎文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16年潍坊市奎文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将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阅读本通知后,请于6月12-13日(上班时间)拨打0536-8212197进行电话确认。
二、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6月15-16日到奎文区招考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简章规定依次递补。
三、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审考生均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另外:
1、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介绍信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等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
4、报考婚姻登记处的考生,放宽学历学位限制的,还须提交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5、报考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的考生,还须提交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满2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除提交参加服务项目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由组织、人社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8、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
四、资格复审时间:6月15日-6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五、资格复审地点: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政府院内6号楼6209室
联系电话:0536-8212197 0536-2226067(教育)
奎文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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