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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聊城冠县广播电视台招聘聘用制编辑记者、工程技术人员简章

2016-06-14 13:44:10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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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聊城冠县广播电视台招聘聘用制编辑记者、工程技术人员简章

  2016聊城冠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聘用制编辑记者、工程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播电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新闻舆论宣传能力,扩大冠县对外影响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编辑记者、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编辑记者8名,工程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编辑、记者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较高的新闻理论和新闻采编技能,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媒体从业经验且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

  3、要求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传播学、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主持与艺术、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专业,有媒体从业经验且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其他专业;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普通话表达流利,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工程技术人员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电视媒体从业经验且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

  3、要求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动画专业,有媒体从业经验且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其他专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 6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冠县广播电视台广告部

  4、报名方法: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冠县广播电视台广告部进行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放宽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从业媒体单位出具的详细证明、发表作品、获奖证书等有效资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以上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县广播电视台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经复核最终确定的报名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要于2016年 6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100分)。笔试采取封闭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办法进行。编辑记者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为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等。工程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为广播电视与网络技术知识。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按参加笔试实有人数再研究确定;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 “冠县人才网”和“智慧冠县手机台”上公布。

  2、面试(100分)。面试工作全权委托外地考官在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监督下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仪表形象、普通话水平、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五、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复核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的方式进行。经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六 、公示聘用及待遇

  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冠县人才网”和“智慧冠县手机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冠县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等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七、本招聘活动由冠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0635—6946669(冠县广播电视台)

  监督电话 5232440(人才) 5231061--808(考试中心)

  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冠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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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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