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4 09:50:59 公务员考试网 //sd.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供以下信息: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备考:留置权人的权利, 更多公考资讯请关注山东华图(sdhuatu)微信公众号, 招考答疑及资料领取请点击联系【在线客服】。
扫码了解本土考情、领免费资料、咨询课程
不少考生都在备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工作,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必考科目之一,而民法学的考点很多,这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天,华图教育的专家为考 生们对留置权人的权利等相关考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考生们能够对民法学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够让考生更加立体的明白这个考点。
简述留置权人的权利。
答:(1)对留置标的物的占有权。当其留置物被第三人侵夺时,留置权人有权通过占有物返还之诉请求返还。
(2)留置物孳息收取权。《物权法》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内,享有收取留置物的孳息的权利。
(3)必要使用权。从原则上说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不享有使用权,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出于保管留置物的需要留置权人可适当地使用留置物,此外经债务人同意,留置权人也有权使用留置物。
(4)拍卖、变卖权。留置权人在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5)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有权就留置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
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的重点,一直都有着“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考生想要在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之中取得好成绩,那么必然需要掌握民法学的重点。希望考生能够对于民法学的要点多加积累,最后修炼成“警”!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
山东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