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 10:38:58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6年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5名)
2016年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5名)
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质量与水平,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人事人才工作政策,具有办公室、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经历,工作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8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两年以上本市、县属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其中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6月2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12:00至7月1日12:00。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德州(http://www.dezhou.gov.cn)、德州党建网(http://www.dzdj.gov.cn)、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zrs.gov.cn)”等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县(市、区)属单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县(市、区)人社局将本县市区报名情况汇总后,填写《报名汇总表》。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直接报市人社局。资格初审部门要对照选聘资格条件,逐项核实报考人员年龄、学历、在编工作经历、单位性质(行政机关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非教育卫生系统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教育卫生系统且非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等报考条件,随报随审,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日14:00至7月3日。
7月1日18:00前,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部门人事(干部)科(室)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两份,连同报考人员照片、《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集中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综合楼9061房间)。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身份、条件等信息,对市直部门报考人员随报随审,对县市区报考人员集中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
1、面试分组。根据参加面试实到人数、面试场次及每场次面试人数情况,平均分为若干组。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人才工作的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4、确定笔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每组由高分到低分取前若干名考生,共确定30人参加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与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与考察人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市人社局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选聘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选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职务不得发生变化,试用期间职务发生变动的,不予认可。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084。
附件:
2.2016年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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