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9 09:32:25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2016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5名)
2016年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5名)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园林局同意,英雄山风景区委托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1、水 电 岗:2人
2、信息管理岗:2人
3、物资管理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景区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条件
1、水电岗:
(1)男性,年龄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技校或职业培训学校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电工证;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2年以上水、电工作经验。
2、信息管理岗:
(1)年龄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相关专业;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物资管理岗:
(1)年龄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上岗证;
(3)身体健康,耐心细致,有责任心,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具体岗位提供电工证或会计上岗证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6年7月5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邮箱jnrcjlb2008@126.com,逾期不再受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其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次序确定拟聘用人选:①学历从高到低;②专业,是否一致。再有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拟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景区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派遣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景区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通过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改派落档手续。
四、待遇
试用期为每月1750元,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每月22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采取工作考核奖励机制;不提供食宿,本市户口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岗前培训与聘用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上岗前需由景区进行岗前培训。
(二)被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按所报岗位进行安排工作。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凡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者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招聘过程中或被聘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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