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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速录员招聘公告(8名)

2016-07-22 14:36:04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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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速录员招聘公告(8名)

  2016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速录员招聘公告(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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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速录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4、应具备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速度12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

  5、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1、每人每月费用2400元左右,包干使用(含工资、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2、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假权利。

  四、报名方式和地点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贴近期免冠照片),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31日。

  现场报名地点:聊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1号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0635--2189231、8361362。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劳务代理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分别占总分的30%、70%。

  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考试用机为台式机,时长为10分钟。

  3、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4、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5、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签订合同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附:《报名表》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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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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