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09:04:36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6年莱芜钢城区实验学校中小学教师选拔公告(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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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部分在编在岗教师到实验学校任教,方案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1.钢城区范围内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的中小学教师。
2.基本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1981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以下。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钢城教育“园丁奖”获得者,不受年龄、学历限制,均可报名参加。
3.岗位报名条件:报名应聘岗位需有相应的任职资格(高中教师可报考初中岗位、初中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报名人员需具备从事相应学科教学三年以上的经历。
受到过各级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不能报名。
二、选拔计划和岗位
公开选拔中小学教师23名。(附件1)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拔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简章
钢城区实验学校中小学教师公开选拔信息将在“钢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gchedu.net)公开发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钢城区教育局(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办公楼一楼人事政工科。
报名所带材料:
1.有效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和反映本人业绩的原始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2.照片。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登记表。登陆“钢城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钢城区实验学校公开选拔中小学教师登记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相关证件材料。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总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相等时,不得低于其他录取选手的最低分。
(五)组织考察
按照选拔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成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考察结合近3年的考核结果,对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不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按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钢城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七)聘用
由区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聘。
四、其他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方案解释权归钢城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634-5875720
1.钢城区实验学校教师选拔岗位一览表
2.钢城区实验学校公开选拔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钢 城区 教 育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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