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10:08:1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2016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演练(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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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2016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演练(10.12)
1.学术大师季羡林曾言:“我们讲和谐,不仅要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人内心和谐。鉴于此我把人文关怀的层次分析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自身思想情感处理等三种关系,如果这三种关系处理得当,人就幸福愉快,否则就痛苦”。“内心和谐”概念的提出,反映出( )
A.世界是普遍联系的
B.幸福来自于人的主观感受
C.人的主观意识具有能动性
D.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2. 市场交易中不准缺斤少两,以次充好,降低服务标准。这属于市场管理内容中对( )的管理。
A.市场主体
B.市场客体
C.市场价格
D.市场经营活动和竞争方式
3.微博在汇聚民众智慧的同时,也可能成为谣言散布的途径。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事件越重要、事实越不清楚,传播得就越快越广,谣言的危害也就越大,“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的判断能力”。因此,当有重要事件发生时:
①大众应避免盲从,要有理性判断
②传媒应承担社会责任,防止消息扩散
③个人应尽快传播,自由行使权利
④政府应及时发布信息,谣言止于公开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也是胁从犯
B.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乙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
C.甲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某晚故意不关财务室窗子、不锁保险柜,然后指使中学生乙(16周岁)潜入财务室窃取甲保管的公款、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D.丁是某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唆使投保人戊将自己投保的汽车烧毁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利用自己办理理赔的职务便利为丁理赔8万元,二人平分。丁戊构成贪污罪共犯
5.下列表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即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为可撤销民事行为
C.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其对行为内容有误解的民事行为
D.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也可能会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解析】
1.【答案】C
【解析】季羡林大师所说的内心和谐来自自身思想感情的处理,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D
【解析】市场交易中不准缺斤短两、以次充好、降低服务标准,这属于市场管理内容中对市场经营活动和竞争方式的管理。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3.【答案】B
【解析】由题干可知,谣言的传播与事件的重要性、模糊性和公众的判断力有关,因此,发生重要时间时,大众要有理性判断,政府应及时发布消息,还原事件的真相,①、④的做法是正确的,③的做法错误;有重要事件发生时,媒体的社会责任应当是及时传递必要信息,尽快让公众了解真相,而非防止消息扩散,②的做法有误。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三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共同犯罪。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不具备犯罪故意条件,排除A。
B项中的丙从不参与组织卖淫,但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单独构成了介绍卖淫罪。
职务犯罪: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C项中甲属于职务犯罪,而学生乙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判为盗窃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D项符合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国有保险公司骗保属于贪污罪,则丁和戊构成贪污罪。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A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B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其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C项缺少”重大“二字,因此该项错误。
该法第11条笫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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