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 10:07:51 文章来源:未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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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7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8.71万平方米,资产总值4.8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
近60年来,学院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层次分明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院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整合校企研发资源,积极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院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把学院建成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在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效益、综合实力、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而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net.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电子邮件至邮箱sgyzp2017@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初审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主要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初审结果每5个工作日后在学院网站统一发布一次。
现场审查:面试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和研究生阶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应聘辅导员岗位和文秘岗位需要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应聘文秘岗位另需要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文秘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地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淄博市桓台张北路69号,济青高速淄博下路口向北约3公里,市内乘坐51路公交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站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人数1:1比例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控制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强
联系电话:0533-840701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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