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3 14:22:37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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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枣庄薛城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17人)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区卫计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本科学历;
(三)报考人员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已参加本年度护士执业考试,如本年度考试不能通过医院取消录用资格);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护理、助产岗位工作;
(六)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护理专业15人、助产专业2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3日9:00—6月9日16:00。
2、咨询电话:0632-4426806
报名人员登陆薛城区人民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薛城区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处”粘贴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红底彩照、人像清晰、轮廓分明),电子版《薛城区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以“2017+姓名+岗位”作为主题发送至xcqyyzp@126.com,邮件收到会自动回复。在填表中不得改变表格格式,不得删除或增加填表项目。对恶意发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17年6月3日11:00—6月10日10:00。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与应聘人员联系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人员,6月10日11:00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三)缴费和发放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6月13日17:00
领取准考证同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本简章第八条)。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缴纳考试费用,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13日17:00前到薛城区人民医院政工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予以减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 8:30—10:3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护理学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当天中午12:00前,在医院办公楼宣传栏公示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
五、面试和技术操作考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根据录用计划按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术操作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一)考试时间:2017年6月14日下午14:00—19:00
(二)考试内容:
1、技术操作考试:心肺复苏、生命体征监测技术(TPR监测、血压监测)、密闭式静脉输液技术、氧气吸入技术五项护理操作中选择一项。技术操作采用百分制计分,按3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按3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技术操作考试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6月14日19:00后,在医院办公楼宣传栏公示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由医院组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已在签订劳动合同期内的报考人员,录取时需要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人民医院办公楼宣传栏公示,经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为试用人员,试用人员考核合格后(实行试用期二个月),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工资及其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绩效工资同工同酬,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现场审核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学位证原件;
3、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成绩证明)
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护士执业考试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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