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8 16:46:56 文章来源:未知
为提高农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乡村医生长效补充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要求,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一体化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全区范围内择优招录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及以上医师资格人员;
(三)45周岁以下。
(四)参加2017年崂山区一体化社区卫生室招录报名,如被录用后,被企事业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辞掉原工作单位,专职在卫生室从事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五)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崂山区公开招录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及计划表》)。
(六)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考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考。
二、招考程序
报考程序: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上岗。报名时填写报考岗位,并注明是否同意区内统一调剂。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合格后招录上岗。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2日-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
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21室(区政府西塔楼821房间),联系电话:88997502。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报《2017年崂山区公开招考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两张一寸照片。
(四)资格审查
1.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对应考人员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定应考人员名单。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2.每个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对填报报考岗位未录取,又不服从调剂调配岗位者,则不予录取。对岗位未录取满额的,从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未领取者,视为弃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根据招考岗位需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根据招考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各1题。面试成绩于当天在在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录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录用意见,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由所在街道中心、卫生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书。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岗位选择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拟招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
公开招录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考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待遇
(一)国家、省、市均规定乡村医生的身份不变,仍然是社区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纳,各项保险费由个人承担缴付。
(二)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人员享受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事宜、体检考察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附件:
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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