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2 11:06:42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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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17年下半年审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127名)
因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其中:审评业务岗位110人、综合管理岗位17人。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技能,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对口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
(六)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审评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29日下午17:00期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网站下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20176@cmde.org.cn 。
3.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官网www.cmde.org.cn 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复核:我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报名表格,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工作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谢绝来人来访。
2.为方便联系,报考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6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申论、英语、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基础知识。
(二)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一般不得低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官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语言表达及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局相关规定进行递补。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具体根据个人情况、所聘岗位以及审评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2.联系方式:010-86452752/2762
3.监督电话:010-86452761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审评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 /社会在职人员 )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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