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3 09:00:04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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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德州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2名)
为进一步加强武城县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 [2016]28号)、《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编办 [2016]9号)以及我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7年武城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的);临床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四)不限户籍;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所报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
(四)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六)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从武城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1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同时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档。
考生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对资格审查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后,对最终确定的各岗位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1月16日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办理现场报名及确认手续。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工作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参加并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专业和护理专业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各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和1:3比例(达不到计划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若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有若干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武城县政府网予以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日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面试考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若有放弃资格(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予公告。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我院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对象在此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合并专业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既未按时参加高分先选,又未声明放弃应聘的人员,将在剩余岗位中为其随机分配聘用,不服从者,取消聘用。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6211157
2017年11月11日
武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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