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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公开选聘淄博高青县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及教育科研专职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人员在研究、学习、指导、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强有力地教研支撑,根据实际需要,拟从全县公办中小学校择优选聘部分优秀教师为县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及教育科研专职人员。经研究,就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高中段选聘教研员4名:
物理教研员1名,生物教研员1名,历史教研员1名,地理教研员1名;
初中段选聘教研员5名:
英语教研员1名,生物教研员1名,政治教研员1名,历史教研员1名,地理教研员1名。
选聘教育科研专职人员1名。
二、选聘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师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够模范带头践行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较高教学组织实践能力。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同志,得到群众公认,教育教学成绩优异。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选聘教研员,确保选聘程序公开透明,选聘过程公平公正,选聘结果客观真实,优中选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事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师德高尚,勤学上进,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2.我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在县域内同学科教师内部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6年以上(2012年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涉嫌违纪违规案件正在调查的不得报名。
(二)教科研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课堂教学大奖赛或基本功大赛获得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3.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CN或ISN)的刊物上发表;
4.有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
上述教科研成果须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四、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占40%)。笔试采取闭卷试卷检测方式进行,试卷卷面分值为120分,时限为1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学科专业知识水平。
该项得分=笔试得分×40%。
(二)面试(占4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说课水平和评课能力、研究能力等。面试分课堂教学点评和答辩两个环节。课堂教学点评为播放一节课堂教学录像,面试人员进行点评,点评结束后,评委提出问题,面试人员进行现场答辩。满分为100分。
该项得分=答辩得分×40%。
(三)考核(占20%)。所有面试入围人选均参与考核。考核采取测评座谈、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调查了解考核对象的师德品德、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满分为100分。
该项得分=综合考核平均分×20%。
五、聘用及管理
(一) 新招聘人员编制、职称评聘等仍保留在原单位;新招聘高中段教研员在原单位工作,兼职全县教研工作,所承担教研工作和学校工作各按50%工作量计算;新招聘义教段教研员及教育科研专职人员2018年7月1日后专职从事全县教学研究及教育科研工作,在此之前仍在原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并兼职全县教研或教育科研工作。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三年一周期的动态化管理。每年教研室对新招聘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如能胜任教研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继续留任,个别不能胜任者回原单位。
六、选聘时间、程序
选聘推荐工作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集中选聘、组织审定、网上公示”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个人申报、资格审查(2月13日至3月6日)。各学校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广泛宣传,积极推荐,鼓励和支持师德高尚、业绩优秀、能力过硬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本次选聘推荐活动。个人依照选聘条件,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2018年高青县公开选聘教学研究室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学校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后,填写《2018年高青县公开选聘教学研究室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以县属学校、学区为单位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二)集中选聘(3月7日至3月18日)。县教育局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进行集中笔试、面试和考核。
(三)组织审定和公示(3月19日至3月26日)。县教育局根据集中选聘考评的结果,研究审定人选,并在“高青教育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选聘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选聘工作,成立“高青县公开选聘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及教育科研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玉江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
李士学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王爱国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政府教育安全监察专员
董 林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巴兆彬 县教育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程丙营 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全程的资格审查和选聘方案的解释。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程丙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开展选聘工作,不得违反选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降低选聘资格条件。对在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教育局将严格追责,并严肃处理。
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6973608
县纪委第二派驻组:6965970
附件1:2018年高青县公开选聘教学研究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18年高青县公开选聘教学研究室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高青县教育局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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