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8 14:14:46 文章来源:未知
2018年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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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人)
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重要外事文件、文书及外事活动的笔译与口译,承担外事外语业务培训和相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5.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2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符合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ww.sdfao.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dwbrsc@126.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省外办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及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当场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国斐
联系电话:0531-86061790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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