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5:16:40 文章来源:未知
2018年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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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据《2018年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为:应聘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适时在网站发布,请相关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首批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22日(周一),上午9:00—10:00。
首批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17会议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除事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及事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推迟递交材料的,可在10月22日(周一)下午15: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由招聘单位自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查结束后要尽快汇总首批资格审查情况,填写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0月22日(周一)下午16:00前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6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第4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将未按时提交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8年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1、 2018年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2、 2018年淄博市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xls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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