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11:12:31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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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营招聘卫生系统人员第三批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对第三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第三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王金玉 201810233 医疗类(B)25 康复治疗师 43.10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区政府0号楼1309办公室。
(三)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前到东营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1309室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要求,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因审查场所不具备复印条件,请务必将所有材料提前复印):
(一)《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四)笔试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需要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缴纳保险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证明);招聘岗位要求一级、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其他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网上报名时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在考察时出具。
2、以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应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
4、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落户等时间规定及其他未尽事宜,按《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四)《2018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遗失的应聘人员可登陆东营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区政府网站(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46-8990373(区医院)
0546-8268687(人社局)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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