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在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我国国内主要矛盾的表述基本上沿用了1956年9月党的八大的提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过了改革开放40年,“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进入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改变。经过40年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需要在领域和重心上已经超越了物质和文化的范畴和层次,只讲“物质文化需要”已经不能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愿望和要求。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文化实力、军事实力不断增强,因此原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存在了。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新的历史方位的判断看到变化的同时,也要看到没有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一个改变和两个没有变,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历史辩证法。 (编辑:小编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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