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 11:57:27 文章来源: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9年烟台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月16日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1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月16日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1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月16日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确定为40分。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且不低于报考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分数线(详见附件1)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后几日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4月25日,各岗位审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地点
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招聘大厅。
(三)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当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照《招聘简章》、《201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招聘简章》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等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第29条规定,除2张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式样)、医院等级评定等相关文件证明。截止到2019年2月13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三级医院X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在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工作满X年”等招考岗位条件指,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工作所属的医院一直为三级医院等级,且可提供医院等级评定相关文件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2)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招聘简章》附件5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的提交,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3)招聘岗位有外语、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外语等级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书。
(4)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学制、专业等提出相关要求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6.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35-6246561,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0535-6699121,烟台市烟台山医院0535-6602013,烟台市中医医院0535-6597032,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0535-7232107,烟台市北海医院0535-8549578,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0535-7288725,烟台市奇山医院0535-6212890,烟台市口腔医院0535-6234101,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0535-6691972,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0535-7297510,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0535-6802468。
附件:1.201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分数线.xls
2.201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xlsx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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