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7 08:40:4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泰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60人)
2019年泰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60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山学院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1680万元,图书165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326人,其中专任教师9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21人,教授、副教授366人,专兼职研究生导师40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贴专家,山东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
现有本科专业64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万余人,有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高水平应用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省自筹经费立项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2个。学校承担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项目,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本科特色专业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优秀教学团队6个、本科精品课程25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教学名师9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8人。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泰山学院网站(http://www.ts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sxy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例如:教师1+旅游管理专业+张三)。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泰山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授予何种专业学位证明)复印件,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复印件;
(6)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国 姜菲菲
联系电话:0538-6713599 6715058
邮箱: tsxygkzp@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tsu.edu.cn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泰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710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泰山学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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